1、《准考证》丧失或需求更改的考生,应在每次考试前5天起(详细时间查看各地考试院官网)到考试完毕后止(公休日照常办理),前往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相关手续。
考生需填写《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补发、修正申请表》(一式三份),区县自考办审核后签字盖章。考生还须交纳制证费。
2、考生持区县审核后的《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补发、修正申请表》参与考试,并凭此表于下次考试前到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领取新证。
3、丢失《居民身份证》且因时间较紧来不及正式补办的考生,能够由自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有考生近照的《户籍证明》,并且需在《户籍证明》上考生照片位置加盖户籍专用章(《居民身份证》复印件无效)。否则视为无效证件不得办理补发《准考证》的手续。
重庆专升本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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